一、学生宿舍管理细则
1.新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如遇急特殊情况应和学工办老师说明后经同意进行调换;
2.宿舍内选好宿舍长,应有责任心,有担当,有作为,宿舍成员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的工作;制定值日表,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
3.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 严令禁止使用酒精炉、电磁炉、吹风机、电夹板等一切违禁用品,保持宿舍整洁,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范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扔垃圾;
4.未经学院学工办许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
5.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6.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7.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无假外宿或晚归;
8.配合好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学院三级宿舍检查工作;
9.如有宿舍设施一般性自然损坏,水电一般性自然故障,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
1.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柜顶、桌子干净且摆放物品整齐;
3.桌洞内物品摆放整齐;
4.凳子统一置于桌子下,凳子横放与桌子边缘平齐;
5.保持地面干净明亮,无果皮纸屑等垃圾,无水迹痰迹等;
6.床下物品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干净整洁;
7.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蟑螂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8.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
9.玻璃洁净明亮,窗台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10.窗台上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
11.毛巾、牙具桶、暖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2.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
13.严令禁止使用酒精炉、电磁炉、吹风机、电夹板等一切违禁用品;为避免危险,插线板、充电器一律放到妥善的地方;
14.严令禁止使用、存放一切能至人伤害的刀具和器械;
15.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独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
三、附则
1.学生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每学年评选一次先进宿舍长;
2.凡违反本细则有关条款者,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并记入档案,取消其本学期评奖评优等资格;
3.本细则补充《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管理条例》《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工作条例》,由学工组协调学生公寓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学工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