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师校发〔2023〕46号)、《内蒙古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2〕64号)文件精神,学院职称评审组于2023年12月2日组织了线下的评审。参评、转评高级职称的教师依次进行了个人工作汇报,评审组进行综合评议,评委独立投票,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一、公示名单
1. 杨艳春,参评教授(教学科研型),
2. 蔺帅,参评教授(教学科研型),雄鹰计划,
3. 张珏,参评副教授(教学科研型),
4. 万欣欣,参评副教授(教学为主型),
5. 李卫,转评副教授(教学科研型),转系列,
6. 吕晓东,参评副教授(教学科研型),雄鹰计划,
7.黄亚楠,参评副教授(教学科研型),雄鹰计划,
8. 张若桐,申请认定讲师。
二、公示时间:12月2日至6日,公示期5天。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相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13674785079、1307479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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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