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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内团发﹝2015)10号关于开展“凝聚青春力量 建功8337” 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4-14]

   共青团各盟市委,各高等院校、大厂矿企业团委,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内蒙古军区、内蒙古公安厅、武警内蒙古总队、森警内蒙古总队、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

2015年,是内蒙古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议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激发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的激情和热情,更好地凝聚全区广大青年的共识和力量,引导他们以各行各界涌现出来的青年先进典型为榜样,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积极投身自治区改革发展的宏伟事业,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在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实践中建功立业,自治区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围绕自治区八个发展定位和打造六道亮丽风景线的宏伟目标,开展以“凝聚青春力量 建功8337”为主题的评选表彰活动,分创新、创业、创优三个领域,发动全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寻找推荐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典型活动,最终评选产生三个领域优秀青年、青年集体共100个,授予“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个人申报条件

1.18至45周岁(1969年5月1日—1996年4月30日出生),内蒙古籍或在内蒙古工作生活的青年。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创先争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围绕自治区八个发展定位建功立业,在本领域群众和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典型引领作用。

4.近三年内获得过盟市级(含)以上荣誉。

5.创新领域申报标准:在我区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光电、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并在上述领域具有技术研发、项目管理方面的创新项目,并获得广泛认可。从事学术研究,负责国家、自治区级研究课题,并有显著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其他专业成果,且该成果创新程度高,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获得过国家发明创造专利者优先考虑。创业领域申报标准:带头创业,业绩突出,富有社会责任感,创业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吸纳就业人员较多,带动就业作用明显。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创优领域申报标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崇高的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或职业道德,带头弘扬正能量;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积极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在本行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集体申报条件:

1.以18至45周岁的青年为主体。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4.近三年内获得过盟市级(含)以上荣誉。

5.在以下至少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在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围绕自治区八个发展地位,积极作为,取得突出业绩。

(2)在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县域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成效显著、作用积极、社会反响良好。

(3)积极投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为把我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努力。

(4)积极助力改革开放、大力推动科技进步、涉足新兴产业发展并成绩显著。

6.创新领域申报标准:在我区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光电、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发展状态良好,具有产品创新、技术研发、项目管理方面的创新优势和项目,获得广泛认可;从事学术研究,负责国家、自治区级研究课题,并有显著成果的集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其他专业成果,且该成果创新程度高,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获得过国家发明创造专利者优先考虑。创业领域申报标准:形成核心团队并自主创业,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并吸纳一定数量的青年实现就业,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创优领域申报标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崇高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头弘扬正能量;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积极创先争优,在所在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申报办法

以盟市级团组织和自治区团委各战线部门为申报主体,自治区团委根据各地各战线实际,按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只设定申报下限)。评选表彰以差额方式进行。推荐人选要兼顾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各行业。

申报工作从基层一线开始,可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多种方式。各盟市团委负责本地区申报人选的汇总、初审工作,并按时上报到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各高等院校、直属企业、直属机关、军警公安申报材料分别直接报送到自治区团委学校部、青工农牧部、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评选工作,一方面,从近些年涌现出来、事迹突出感人、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共青团表彰的青年典型中推选。另一方面,应着眼于组织、宣传、教科、人社、工会、妇联、农牧业等广泛领域,推报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青年个人或集体。

2.严把推荐质量关。申报个人和集体要确实在本职岗位或本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或发挥了表率作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各级团组织要按照“重在实绩、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把关,把确实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先进个人或集体推荐上来,所推荐的候选人有关情况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3.各级团组织要动员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联合新闻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寻访先进典型活动;鼓励各级团组织广泛利用新媒体组织团员青年线上“点赞”,广泛开展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4.盟市级团组织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申报表,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在申报表的基础上对人员和集体信息进行汇总,填写人选信息汇总表(excel表格,附件4、附件5)。要在申报人2000字事迹材料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申报人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

5.严格把握时间进度和申报材料质量要求,请务必于4月17日前将本组织本战线推报人选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至自治区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6.自治区团委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

自治区团委组织部联系方式:包丽丽,0471-6932126,nmtwzzb@126.com

自治区团委学校部联系方式:刘正鼎,0471-6931811,nmtwxxb@126.com;

自治区团委青工农牧部联系方式:卢萌,0471-6931859,nmgtwqgb@sina.com

附件:

1.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个人申报表

3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集体申报表

4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5.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集体信息汇总表

以上附件压缩包下载:

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评选系列文件.zip

内蒙古团委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