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及时了解各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预防在先,维护学生身心发展及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向校心理发展与辅导中心的月汇报制度,二是班级心理委员向本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的周报告、月汇总制度。
心语馨苑工作站月汇报制度
一、各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站长要参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办法》通过各班级心理委员及时排查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二、各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要将排查了解的情况在每月末向心理发展与辅导中心汇报。对没有出现相关情况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即:各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也要将“没有异常情况”上报心理发展与辅导中心。
三、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学院应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办公室(心理发展与辅导中心)汇报。
四、若因未及时汇报导致相关事件的发生,哪个环节滞留、延误的问题,将追究该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
班级心理委员周报告、月汇总制度
一、各班心理委员需每周定期联系宿舍长,掌握本班各宿舍学生的动态,然后向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报告。
二、各班心理委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应密切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将出现心理健康异常学生的基本资料及解决情况每月汇总上报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学生基本资料包括:班级、姓名、学号、宿舍、手机号码及心理情况简介)。
三、对没有出现心理异常学生的班级实行“零报告制度”。即:心理委员也要将“没有异常情况”向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做周报告、月汇总
四、各班心理委员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上报学院的心语馨苑工作站。
五、心理委员每周按照规定时间到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签到汇报。对二次以下未签到者给予口头批评,如若有三次及以上未签到者,将会白榜通报。
附件1:心语馨苑工作站月汇报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二○一四年四月
心语馨苑工作站月汇报表
学院: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宿舍 |
手机号 |
情况简介及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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